隆昌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01日 来源: 作者:

为更好的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法规、文件规定及医院临床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取的方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公开自主招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爱岗敬业的精神;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上的工作关系者,报名时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凡隐瞒不报,发生劳动纠纷的,后果自负,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聘用资格的;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不隐瞒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特殊病史(国家规定不影响招聘的情况除外),爱岗敬业,热爱护理工作,有爱心、同情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4月7日-4月1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1.网上报名:扫描公告最后二维码填写报名资料,并上传个人照片和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近年来所获奖项证书等。2.医院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公示3个工作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试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每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进行面试资格人员的比例按3:1确定。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按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从高到低等额录取确定拟体检对象。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则录取笔试成绩高者。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对该岗位保留、调减或取消。保留、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4月16日17:00前在隆昌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公布。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后,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政审后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正式录取人员,办理入职手续,与医院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为不符合自主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隆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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